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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诚合益洞察】不能“破坏制度”的老板不是好老板
时间:2020-05-28 11:35:03  来源:南京诚合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哎哎哎,别急着关掉文章,我可不是要给天底下的老板们诉苦、叫惨、拍马屁,对我又没什么好处,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。

当然,要在“老板”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词:真心想把企业做好/做强/做大的老板。



没想着把企业做强做大的老板,相对要容易一些,因为可以完全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,拼命压榨员工、充分攫取短暂的机遇窗口,捞一笔钱走人。这样的老板,只要脸皮厚点,实际上会过得非常舒服。Ta舒服了,员工就不舒服了,亲爱的读者,如果你的老板是这种情况,你要小心点了,除非运气特别好Ta突然“不得不”想把企业做强做大了,否则Ta基本不会有什么改变,你将永远不舒服。
但如果是想把企业做好/做强/做大的老板,那真的是天底下最惨的几类人之一,特别是暂时还没把企业做大的,那些已经功成名就的还稍微好点。当然,在物质方面他们不惨,但在精神世界他们压力巨大。



为什么这么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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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存在的全能圣人


因为这些老板被要求成为全能的圣人。


不管是自家的员工、管理思想家、实战专家,老板同行还是一般社会大众,都对他们提出了极高的要求。比如说,老板要有格局、要有胸怀,要上能有战略思维,下懂得培养团队;外能跟政商人物谈笑风生,内能给员工树立表率、以身作则。听起来都很合理是不是?老板哎,如果这些都做不到还做什么老板,还能是什么好老板?
特别是最后一点以身作则,特别有迷惑性。我做咨询顾问的时候,无数次听到客户员工的抱怨:制度是老板要求制定的,带头破坏的也是老板,然后ta还来质问为什么大家不遵守制度,或者为什么这些制度制定得不合理。老板不以身作则,制度怎么可能落地?。
(我仿佛看到了老板们或者厚颜无耻或者羞愧的眼神。)


除此之外,所有有关领导者素质的书籍文章没有不强调“以身作则”的,比如詹姆斯·库泽斯的《领导力》,直接就把“以身作则”作为卓越领导的五种行为之一。
(我又仿佛看到了老板们恍然大悟或者一脸鄙视的眼神。)
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偏偏会发现,很多时候老板是做不到“以身作则”的,总有一些场景下老板希望自己能灵活决策,希望自己是特别的,是拥有特权的。甚至咨询顾问们也会有点精神分裂地说:制度过于刚性有时也会导致严重的后果,因为制度无法处理多变的环境。言下之意,老板有时候也有必要不遵守制度。
大多数人到这一步,就会面临一个灵活性和制度刚性不能两全的困境,只能做个精神分裂者或者灰色论者——回避这个问题,在不同场合强调不同的方向,或者感叹现实世界没有绝对,需要平衡和妥协。
果真如此吗?

二、 真正的现实主义者并非一味妥协,而是寻求超越


在我看来,现实确实可能需要妥协,但理念和认知不应该是模糊的。无论现实中能不能做到,老板要不要“以身作则”,应该只有一个答案。而我的答案是:老板并不必须做到以身作则!
先别急着反驳我,先想想为什么老板需要“以身作则”?一般的说法是,如果老板都做不到,那么会损伤制度的严肃性,下属在心理上会失去敬畏感,会上行下效,从而使得制度变成一纸空文。
这个理由看起来很强大,但其实背后有一个前提假设,即:老板的个人行为对制度的有效性有决定性影响。换句话说,制度与老板是一体的,老板是制度的代言人。
这个前提大部分时候是对的,但并不绝对。
我们可以问另外一个问题:在某些国家(比如美国),有些人犯了法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逃脱法律制裁,有的成功了有的没有,但不管怎么样,法律并没有做到百分百公正,但法律因此失效了吗?没有,因为法律对某些阶层的威慑力是真实存在的。
制度有没有效,威慑力才是关键,只不过在企业里制度对员工的威慑力远远比不上法律,所以才需要老板或者高层管理者的个人威信,来补充这种威慑力。


重要的是威慑力而不是其他,知道了这一点,我们才可以真正搞清楚,到底要不要“以身作则”。

三、老板们究竟应该怎么做?


如果老板自己确实能做到以身作则,那当然是最好的,我写这篇文章也不是在反对“以身作则”。但在现实中,老板普遍没那么自律的情况下,一味强调以身作则,反而会让员工期待过高,让老板有自律的压力,反而可能因此降低“以身作则”的实际可行性,降低制度本来可以有的威慑力。
在做不到“以身作则”的情况下,还需要保证制度的威慑力,要怎么办?答案很简单——让“不靠谱”的老板与制度的威慑力脱钩,将制度的威慑力与另外一个具备权威的人绑定。
老板可以不靠谱,甚至在很多时候应该不靠谱(创新意识、灵活应对等),但企业里一定要有个靠谱的,可以成为制度代言人的人。如果没有这个人,那企业就真的只剩下不靠谱了。而如果有这个人,老板则可以游离于制度之外,去进行更具创造力的战略拓展活动。
说得再简单一点,老板自己可以不“以身作则”,但企业里一定得有个“以身作则”的标杆存在。
这个人将成为老板的护城河、制度的具象化代言人、真正的纪律官。这个人相当于老板权威示范角色的分身,所以ta的地位不能太低,一定也是企业高层之一,这个人必须具备与老板相差不多的权威,这样才有可能做到:所有特权,到老板为止。
当然,现实中这样的人不好找,即使找到了,如果老板特别不靠谱,变成了制度的突破口,所有人想绕开制度就去找老板,还都能找得到,而老板本人缺乏拒绝的能力或意愿,就一样会使得制度的威慑力荡然无存。很多时候老板甚至会把制度约束当作挡箭牌,来挡掉抹不开面子的许多场景。
最终的理想情境是,老板保有特权,但一般人找不到老板,老板自己一般也不过多干涉具体的内部运营,而实际运营者“以身作则”,对制度保驾护航。


四、一个实际的例子


http://cs.dahuawang.com/view.asp?newsno=591
这篇文章就提到一个民营企业老板因为受骗,越级管理而导致整个公司受损的例子。如果单从这个例子来看,老板自己同情心泛滥因而受了欺骗,是自作自受,所以以后应该约束自己的行为,以身作则,尊重企业的规范化制度不去破坏,这很好理解,大家都会同意。但如果换一种情况呢?求情的如果不是一个要靠撒谎来博取同情的小经理,而是某个大客户或主管官员的亲戚呢?你要不要破坏规则?不破坏的话,你是否有魄力和实力来承受或抵消因此带来的影响?不破坏的话,你又如何向下属保证制度的严肃性?
如果是我的话,如果这个请假的人影响真的那么大,我会妥协,会越级管理。但我会从此(或者更早)将自己与制度严肃性脱钩,转而树立新的制度权威,将自己化为具有特权,但不轻易干涉的法外之人。

五、结语:


当然,每种做法都有利有弊,最终这篇文章要说明的,不过是管理不易但没有多少原则是必须遵循的。只要抓住了核心,具体的方式可以根据个人禀赋和环境变化灵活调整。这篇文章实际上也反映了个体领导力有着太多的局限性,建立高管团队、打造组织领导力,才是企业领导力建设的正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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